
“做好事却落到这么个下场,真让人寒心啊……”昨天上午,41岁的军医申清河一脸无奈地对记者说。为抢救两名受伤农民工,他主动向医院担保并垫付了3800余元医疗费。没想到,农民工早已出院,而写下欠条承诺还款的包工头的内弟却赖账不还。昨天上午,申医生与欠债人樊某在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对簿公堂。
庭审现场欠条签字人理应还钱
申清河是卫戍区某部队医院的外科门诊医生。昨天上午,他身着军装坐在法庭上(如图)。开庭时间过了15分钟后,由于被告仍没有到庭,法官宣布缺席审理。
据申先生说,去年6月3日傍晚,两名在车祸中受伤的农民工被樊某送到医院,当天正好他值班。“按规定两个人要缴纳3000元住院费,而樊某只带了2000余元,收费处不收这两个病人,樊某一再承诺钱过两天送来。其中一个病人伤势挺重,考虑到农民工的生命安全,我就先给他们进行了救治。”申医生说,农民工住院治疗期间,樊某来了几次医院,但都说没带钱,说出院时一起结。考虑到中断治疗很危险,他就同意了。“去年6月13日农民工出院的时候,樊某又说没带钱。他说自己是本地人,他先接走病人,过几天就送过来。我看他说得挺诚恳,就没有反对。”双方签了还款字条,樊某还留下了身份证作为抵押。
令申先生没有想到的是,此后他多次打电话,樊某都说“肯定还,这点儿钱算什么?”但就是不还钱。无奈中,申先生只好找到樊某家。樊某每次都不在家,他的父母也向申先生保证一定催促儿子还钱,但还是没有结果。年底将至,医院因为财务结算,之前做了担保的申先生只得自己先垫付了这笔款。眼看着大半年过去了,要钱无望的申某一气之下告到了法院。
当缺席审判结束时,樊某才赶到了法庭。“我们的车坏了,耽搁在路上。”樊某解释说。“欠条是我写的,但钱不应该我还。”樊某认为,申先生应该向两名农民工要钱。
法官向樊某解释说,按照法律关系,谁签字就应该由谁来还钱。如果认为这笔钱应该由包工头支付,那么可以再找包工头去追要。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对话当事人
医生:
作为医生,不能见死不救
记者:你能介绍一下当时的情况吗?
医生:当时听被告说他们总共有六个工人在车祸中受伤,其他人在别的医院救治。想到受伤人多,被告一时手头钱紧,也能体谅他。另外,这种医生担保急救病人的事情在我们医院以前也发生过,我本人也给别人担保过,病人出院后都还了钱。
记者:如果不借钱会怎样?
医生:其中一名伤者颅底骨折,病情很危急。如果不及时抢救会有生命危险。在治疗中如果停药的话也会出现外伤。作为医生,我们也不能看着见死不救。
记者:为什么不让他们向医院直接借钱?
医生:医院不可能向病人直接借钱,除非是特殊病人,经过院长审批后走医院的绿色通道,那也是先治病之后再让病人补上医疗费。
记者:做好事却最终闹到法庭,你有没有后悔?
医生:我的初衷是好的,真没想到是这个结果,同事和家人都笑我是“有眼无珠”。不过,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作为医生还是应该有爱心,毕竟救死扶伤是医生的职业精神。
赖账人:
这事儿跟我没关系
记者:当时是怎样的情况?
被告:我姐夫是包工头。当时他们的工人出车祸后,他在别的医院过不来,就委托我把人送过来。
记者:当时向医生借钱是什么想法?
被告:想让医院先给这两个受伤的治病,钱以后再还。
记者:医生本来是帮你的忙,可你为什么不还钱啊?
被告:我也是打工的。老板不给我出这笔钱,我也不能自己垫钱吧。字虽然是我签的,但这事儿跟我一点儿关系没有。我本来是好心人,可现在成了被告,原告还不给我身份证,我现在给孩子上户口都办不了……
记者:那你们老板什么态度?
被告:他没说不给,说是今年年底挣了钱就还。农民工出事后他已经掏了十来万了,真的没钱了。
记者手记
有句俗话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可申先生却得到了一手的“刺”。申先生说,他和同事过去经常帮助患者,给家庭困难的病人买营养品甚至支付他们回家的路费。这次的遭遇让他颇感意外也深受伤害,就连一贯支持他做好事的妻子都开始埋怨他了,更有人笑他“看走了眼”。让申先生寒心的或许不是3800元,而是受助人的推诿和失信。我们不能期望每个人都能助人为乐,但希望每个人有都有一颗感恩的心。因为还有句俗语: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