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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交交通罚款身上泼汽油 手持打火机欲点燃
2008-3-13 9:31:23 源 自:北京新闻 〖
昨天上午9点30分左右,一名男子怀揣装满汽油的矿泉水瓶来到位于东城区安德路47号的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第一执法大队。男子在与工作人员交谈时,突然将汽油泼在自己身上,试图用打火机点燃。多名工作人员迅速夺下男子手中的打火机,并将其制服。

自洒汽油试图点燃

事发地位于第一执法大队所在楼二层楼道内。一名等候交罚款的司机说,事发前执法人员要对一名男子进行处罚,但该男子称他没有钱,并向工作人员求情。

谈话过程中,该男子不断提高嗓音,脸色发白。突然,男子将一瓶盛满汽油的矿泉水瓶拿出,拧开瓶盖后将汽油泼向前胸,随后将瓶子扔向附近的垃圾箱。此时楼道内充满汽油的气味,该男子拿出一个打火机,并大喊“我不想活了”。

保安吹灭打火机

楼内一名保安说,当时他看到男子所泼的汽油已洒满上衣,多位工作人员上前制止,有人抱住男子身体,有人抓住男子双手,但男子始终紧握手中的打火机。“后来他按动了打火机,都打出火苗了”,该保安说,见男子按动打火机后,他迅速弯下身子,将火苗吹灭,众人顺势将打火机夺下。

几分钟后,大批民警、特警、消防员先后赶到现场。经检查,男子身上并未携带其它危险物品。随后警方将男子带至安外大街派出所。多名目击者称,男子大约40多岁,身穿褐色外衣。

不愿接受罚金闹事

昨天上午10点10分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第一执法大队所在地已恢复正常办公。

该队工作人员梁(音)先生称,闹事男子姓王,今年45岁。此前,该男子曾开捷达车将3人从西客站送往北京站,并收取40元车费。因男子所开车辆属于非运营车辆,执法人员决定对其进行处罚,如果在3天的听证期内,男子没有提出异议,就可以在交罚款后将车取走。

梁先生说,事发前男子对工作人员称其家庭困难,处罚金额无法接受。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有困难证明可以减免罚金,但男子表示减免后的金额仍无法接受,随后便开始泼汽油试图点燃并闹事。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安外大街派出所。一位民警称,男子正在派出所内接受调查,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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