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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交通违章者交警“不支持不制止”
2008-6-16 15:20:36 源 自:信息时报 〖

燕岭路银河公墓门口,一名男子骑在单车上停在必须下车推行的安全岛上。时报记者 郭柯堂 摄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童丹 朱小勇 李慧燕 实习生 周秋敏

昨日,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通过媒体表示,志愿者将用“人肉搜索”抓违章者(详见昨日信息时报A09版)。消息传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市民对此行动的热议。各界质疑:志愿者有无交通监管权?拍客启动“人肉搜索”是否有效,又是否违法?而“人肉搜索”即使有效,是否又会变成一种多数人的“暴政”?

争议1

志愿者有没有权监管交通?

对交通秩序的监管和处罚原本是交警部门的职责,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这一个行动,无疑是给志愿者赋予了一个交通监管的责任。那么到底志愿者有没有权力去监管和拍摄交通违章的车辆以及闯红灯的市民?

支持者

志愿者介入可提高市民自觉

不少热心市民表示,志愿者拍客用手中的相机、手机在执行交通监管权。志愿者拍客的介入,可以让市民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提高文明出行意识,展现当前广州城市交通中各种不文明出行现象,号召广大市民及志愿者共同遵守文明交通出行规定,为广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力。

在黄埔大道十字路口值班的交通协管员阿闽告诉记者,有时行人会不听协管员的劝阻一意孤行闯红灯,现在阿闽提醒他们,有志愿者在拍闯红灯的照片,一旦拍到了还会放到网上去。“很多路人得知这个消息后都打消了闯红灯的念头。”阿闽说到这里得意地笑了。

反对者

志愿者介入易引发执法混乱

广东大钧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晖表示,所谓执法监管权,是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是应该由执法人员才执行,志愿者是没有执法权,是没有权力介入交通执法。志愿者拍客的行为只能作为热心市民具有良好动机的自发行为。

有从事公共事务管理人士表示,志愿者拍客作为个体人本身没有执法权。

在加入到“文明交通人肉搜索志愿服务队”后,自认为已经被赋予了交通监管权,但没有更多的制度约束志愿者拍客在拍摄时的合法性。该人士介绍,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后必然是良莠不齐,如果没有出台约束力强的制度,难免发生志愿者乱拍或与被拍者产生冲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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